自然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学生管理制度 自然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共有理学楼②202、理学楼①B113、B114、C202-1、C203、C204共6间实验室。其中,理学楼②202室为重建及标本展览室,主要对化石碎片进行计算机3D重建工作和精美化石展览;理学楼①B113为酸处理室,对化石进行清洗和醋酸浸泡进而得到化石微体;理学楼①B114为化石初修室,此处对大化石进行切割和气动动处理;理学楼①C202-1为样品摆放、挑样室;理学楼①C203为化石摆放室;理学楼①C204化石细修室,主要对化石进行精细修理和微体挑样。 I.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。每天按时签到签离,按照完成任务有效时间给予劳务费。 2.爱惜化石,不得故意损坏,未经允许不可将任何化石私自带离实验室,不得私自配实验室钥匙,遵守实验室数据保密协议。 3.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使用材料,凡违反操作规程、不爱惜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,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,予以教育或赔偿。 4.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,不准抽烟、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。 5.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,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。若出现事故,应立即切断电源,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,并保护现场,不得自行处理。 6.每天实验完毕,应清理实验现场和打扫卫生。记录仪器设备运行情况。
最终解释权归自然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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